一、机构名称
北关区医疗保障局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规划财务和统计股
3.基金监管股(稽查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
北关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三、机构职能
(一) 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研究拟定与医疗救助政策相衔接的制度措施,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执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机构领导
李树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周 宏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管股(稽查股)
彭岩岩 医保中心主任 分管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规划财务和统计股
五、办公地址
解放大道与县中街交叉口北关区市民之家五楼
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七、联系电话
0372-222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