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高某。
被申请人: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前万金村村委会。
申请人高某不服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前万金村村委会行政行为一案,于2025年5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6月9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2025年6月18日
申请人:高某。
被申请人: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前万金村村委会。
申请人高某不服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前万金村村委会行政行为一案,于2025年5月2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6月9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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