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区城市管理局 > 检查频次上限
北关区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每日检查不少于2次。
2、北关区城市管理局对辖区餐饮油烟做到日常监督检查,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月抽查率不低于15%,全年把餐饮油烟全部检查完毕。
3、北关区城市管理局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