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区交通运输局 > 检查频次上限
按照《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对每年2家驾培机构和3--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随机抽查;接上级通知专项检查每年2--3次应急抽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要求,每年对货运企业进行随机抽查2家。按上级通知的专项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违规行为的快速开展调查核实,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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