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打包一件事”服务指南

时间:2026-01-07 发布单位:北关区人民政府网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事项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

(二)“打包办”事项范围

1.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含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事项。

2.为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提供就业登记服务,包含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

(三)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二、事项办理类型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为线上办理即时办结;

(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为毕业年度内按月申请办结;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为按月申请办结;职工参保登记为9个工作日;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单位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为限时办结。

三、实施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二)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省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5号 )。

(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22号)。

(六)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

(七)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八)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 33 号);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

四、受理机构

(一)线上办理

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统一系统”;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社服务快办专栏)”;

3.“河南政务服务网”

(二)线下办理

北关区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柏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五、数量限制

六、禁止性要求

七、申请材料目录

(一)就业登记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就业创业证》申领

1.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人员申领《就业创业证》: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2.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申领《就业创业证》:

(1)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

(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三)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

(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学籍证明材料。

(五)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八、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九、办结时限

(一)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线上办理,即时办结。

(二)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限时办结;单位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限时办结。

(三)《就业创业证》申领:线上办理,即时办结。

(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毕业年度内按月申请办结。

(五)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按月申请办结。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项目。

十一、办理结果

(一)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发布:1.可于“河南就业网”或“河南省公共就业”查看。2.短信、站内信通知。

(二)职业指导:现场职业指导无需办理。

(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按照活动通知执行。

(四)就业登记:现场查询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五)《就业创业证》申领:可于“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生成的电子证照。

(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办理,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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