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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司法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25 发布单位:北关区人民政府网

2025年,北关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从法治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建设、矛盾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多方面发力,扎实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顶层法治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2次,局党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5次。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述法,自觉接受监督,高标准推进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持续落实《北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评,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规范制度体系,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组织规范性文件培训2次,开展街道(镇)行政文件抽查和统一市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文件草案审查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非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中的作用。三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办法》,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优化执法体系,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街道(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验收工作,对拟赋权的34项行政处罚权开展了3轮征求意见并反馈至上级部门。二是强化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顺利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94人次,为110余人办理新执法证件;常态化组织比武练兵和业务理论测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理论测试4次,邀请省、市业务骨干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开展行政执法线下专题培训3次。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案卷评查,“以评代训”评查案卷70卷,发现行政执法问题200个;发布违规行政执法线索征集公告,接到12345转发投诉举报案件11件、征集投诉1件,对存在行政执法问题的下发行政执法监督调查函,督促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全部整改。

(四)加强府院府检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是常态化运行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例会5次,确定府院府检联动问题事项清单7项。二是抓实抓细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北关区行政诉讼“双下降”及应诉工作制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三是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5年,已诉前化解案件5件,行政败诉率较去年下降12.31%。

(五)推进全民守法,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一是完成“八五”普法终期验收。推进“一月一主题”“四开”精准普法,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68场;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推荐2个村申报国家级法治示范村;培养“法律明白人”658人,组织培训19次。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例会27次,累计评审案件140起,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5人、解矫125人,2025年社区矫正对象186人,开展集体教育1024人次、个别教育435人次、公益活动1869人次,排查中风险对象6名并重点监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智慧矫正中心远程视频点验系统。三是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2件(含特殊人群76人),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现场法律服务1200余次,办理公证事项1394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才不足,基层法治力量需不断加强。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不够深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开展不足。

针对以上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应用,将法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案例研讨、专题实训等方式,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二是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培育,开展专项培训,推广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三是建立法治实践台账,将法治应用纳入工作考核,倒逼学用转化,推动行政执法从“重处罚”向“重服务”转变,提升执法温度与实效。

三、下一步安排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强化执法监督与法治服务。完善行政案件诉前沟通、判前会商机制,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抓好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加大行政指导与调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案卷评查与专项检查,提升涉企执法水平。

三是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加强司法所全方位建设,推动司法所与街道(镇)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协同联动。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与宣传。谋划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强化精准普法,深化法治阵地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实现街道(镇)法治专员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律顾问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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