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北城罚决字〔2026〕第31001号-安阳市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扬尘污染案

时间:2026-05-28 来源:北关区城市管理局

信息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北城罚决字2026〕第31001

处罚名称

安阳市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扬尘污染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安阳市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扬尘污染案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阳市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MA9FU9G74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史朋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轻微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安阳市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20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28

处罚有效期

2026-06-12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安阳市北关区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北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50300559045X7

数据来源单位

安阳市北关区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北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50300559045X7

备注


公开范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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