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力铭塑料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安阳市力铭塑料有限公司设备更新 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北关区安辛路南段路西 |
建设单位 |
安阳市力铭塑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及满足国家、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安阳市力铭塑料有限公司决定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淘汰产出低、能耗大的设备,更新为工艺技术高、产出高、能耗低的设备,使产品多样化和规模化。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加热——吹瓶成型——包装销售;外购原材料——加热——挤(注)成型——包装销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加热、注塑和吹瓶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粉碎阶段产生的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气治理设施(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2018〕6号)”。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音、定期养护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纸箱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评价要求置于专用容器内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对项目周边住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2-2228662(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机场南路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
邮编:4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