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质量。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面向全体、倾向一线、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
3.评选流程要严密规范: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量化积分、上会研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等。
三、评选内容
(一)中小学优秀少先队集体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少先队大队、中队。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少先队大队评选条件
①思想引领有力。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措施实、成效好,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②组织机构完善。中、小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定期进行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规范建立学校少工委,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
③实践活动丰富。持续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阵地。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实践性、社会性较强,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
④基础队务规范。严格规范使用红领巾、队旗、队徽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举行入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阵地建设规范、特色鲜明、利用率高。
⑤辅导员队伍健全。突出政治标准,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定期开展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辅导员履职能力较强。主动落实辅导员相关政策文件,辅导员职称待遇、考核激励等有保障。
(2)少先队中队评选条件
①思想引领有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队组织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氛围浓厚。
②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中队”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
③队员光荣感强。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定期开展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
④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思考能力。
⑤优秀少先队中队候选集体原则上应在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
(二)中小学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少先队辅导员(含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 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和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校外辅导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1年以上)。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 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理想信念坚定,积极主动担当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责任。
(3) 热爱少年儿童。主动研究少年儿童时代特点,了解少年儿童思想意识发展和教育规律,了解少年儿童生活、思想实际,竭诚服务少先队员身心健康成长,不断创新教育引领少年儿童的方式方法,是少先队员喜爱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
(4) 道德品行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在争做“四有”好老师方面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能够以身作则为少先队员做表率,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
(5)工作能力扎实。将培养少年儿童朴素政治情感和共产主义道德融入少先队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有突出成效。积极组织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在推动本学校、本地区少先队改革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在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理论研究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6) 校外辅导员要常态化、机制性支持开展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有一定影响力、覆盖面,在争取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实践途径载体、创新丰富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7)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应突出政治标准,原则上应在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担任过校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
(三)中小学优秀少先队员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少先队员。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年龄在6至14周岁的少先队员。
(2) 志向高远。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理解并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3)品行优秀。从小学习做人,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磨炼坚强意志,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在身边少先队员中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4)勤练本领。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积极锻炼强健体魄,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5) 区级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应充分体现阶梯式成长理念,原则上应在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