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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法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9-28  



(2022年第99号)

目前,国内本土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多链条传播的态势,随着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北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就疫情防控期间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有疫情地区旅居史来我区人员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有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广大居民及重点场所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主动如实报备。下列人员应主动报备,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1)有涉疫地旅居史。近7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或近期有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

(2)外地来(返)人员。所有从安阳市区以外地区来(返)我区人员。

(3)存在轨迹交集风险。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发现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

(4)健康码异常。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2.主动配合落实居家管控。在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期间应积极配合落实居家管控措施,不得随意外出、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到人员密集场所。

3.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商户门店、餐饮饭店、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工作,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主动履行登记、排查、上报、测温、消杀等职责,不得瞒报、漏报疫情地区来(返)我区人员。

三、报备方法。通过在安馨办、支付宝或者扫描报备二维码登记报备。

四、举报奖励。为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保护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对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活动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回未报备以及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报备措施等政策的    行为都可以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372-2263797

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但对恶意举报(报告)、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报 备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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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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