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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北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7-19  


各街道办事处、中原高新区管委会、柏庄镇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现将《北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北关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pdf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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