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办事指南
公租房分配和退出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7-14  


一、取得保障资格后,怎么选房?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工作,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选房时间和地点。

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的怎么办?

可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选房。

三、申请人选房后怎么办?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入住流程告知单》,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

四、选房过程中轮到申请人选房但未选房,或者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怎么办?

按放弃选房资格处理。

五、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怎么办?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入住流程告知单》,到市民之家三楼东厅住房保障中心窗口交纳租金及押金,签订《安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协议书》;上述程序完成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协议书》到选房小区物业办理入住手续。

六、公租房退出手续怎么办?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银行卡、相关交款票据原件及合同(公租房协议书或管理册)到所属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退出审批表》;

(二)申请人持退出审批表到小区物业验收合格并盖章后,将退出审批表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应退还的款项一般在三个月左右退至已登记的银行卡内。

七、退房申请人已故怎么办?

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代为办理退房手续,但需提供已故申请人银行卡号;若无银行卡需退给其他人员,退还押金需社区出具两者间关系证明;退还配售房款时需提供公证书。

八、交款票据丢失怎么办?

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合同(公租房协议书或管理册)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财务室填写《财务票据查阅(复印)事项申请表》,查询复印后盖章。


【打印本页】 页面分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