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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中小学生入学、休学、复学和转学等事项流程及所需材料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11-27  


一、北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学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招生年龄: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具有北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到辖区所属学校报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符合安政〔2015〕22号文件和安政〔2016〕12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持相关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北关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就读申请表等材料到学校报名。

3.小学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②因病休学所需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治疗单据等;学校审核意见表。

4.小学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5.小学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省内转学)流程:①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转入申请并核办;③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④转出学校核办。

6.小学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北关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及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批准方可延缓入学。

办理地点:各报名学校;

咨询电话:0372-59233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7.初中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统一组织报名。

(2)不具有学区内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应对照当年招生文件明确的入学材料要求进行审核、报名和录取。

8.返市生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即返市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2)学生报名时应填写学生的学籍号、毕业小学等基本信息,并提供户籍本、家庭自有房产证明等材料。

9.进城务工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不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学区内随迁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验材料为:①《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登记表》;②户口簿(学生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③父母务工一方在学区内的居住证;④父母务工一方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10.初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②因病休学所需材料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审核意见表等。

11.初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学校审核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复学。

12.初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省内转学)流程:①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②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查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转入申请并核办;③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④转出学校核办。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59233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北关区普通高中阶段入学流程及学籍管理规定

(一)高中入学流程及学籍注册

1.高中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和中招考试分数,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2)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有关证件,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高中学籍注册

(1)学生学籍采用省教育厅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分学籍号和学籍辅号,学籍号一律采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学生的学籍号,学籍辅号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排。(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唯一的学籍辅号,严禁为普通高中学生办理双重学籍或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学籍。

3.中招社会其他类考生

指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北关区户籍(柏庄镇户籍在安阳县报名),已经毕业的初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所辖各初中学校负责汇总学生名单,学校携带学生初中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不接收无全国学籍学生。

(二)高中学籍管理及办理所需材料

学籍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规范有据、方便群众”,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异动流程。

1.高中休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②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③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2.高中复学及所需材料

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3.高中转学及所需材料

①因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②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③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明、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④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⑤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严禁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⑥学校每学期应将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办理地点:各学校;

咨询电话:0372-59233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  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办理条件:北关区辖区内丢失小学、中学毕业证的学生。

申请材料:①学生申请;②毕业生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③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毕业证明。

办理流程:附流程图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出具学历证明(留存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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