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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02-05  


项目名称:安阳市安阳河殷墟博物苑至于曹沟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安阳市北关区安阳桥-于曹沟

建设单位:安阳市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投资5030.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护岸修复、护岸整治、管理道路修建、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1)扬尘:施工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和“三员管理”等制度。加强拆迁项目湿法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强化开复工验收、“两个禁止”等扬尘治理制度机制,以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2)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3)恶臭:本项目清淤产生的淤泥不在现场堆存,直接由运输车辆转运。运输淤泥时运输车辆密闭,淤泥运输时要避开运输高峰期。

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无食宿,仅产生施工人员如厕废水,本项目位于建成区内,施工人员依托附近公厕,无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注意运输道路选线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能够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弃方运至烧结砖厂作为原料使用。淤泥由施工方委托相关单位运至城发环保能源(安阳)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生态:项目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减少区域生物量,扰动区域动物生存环境。施工期要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恢复植被,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防尘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表土回填进行生态恢复,保证生态恢复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0372-2263585(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市民之家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55000

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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