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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04-19  


项目名称:小康叶面肥及农药产业化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阳市北关区民航路街道创业大道东段路南(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濮阳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棉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小康叶面肥及农药产业化技改项目,项目位于民航路街道创业大道东段路南(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新建一座农药制剂生产车间,将农药制剂产品全部搬迁至新的农药制剂生产车间,同时调整农药制剂产品品种,降低乳油、可湿性粉剂产量,改为生产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增加包装生产线,由人工包装改为机器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主要来自农药各类生产线原料投料、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叶面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废气。

叶面肥原料投料、原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化学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7-2023)表4复混肥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能够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限值要求。水分散粒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需要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限值要求。粉剂类产品(可溶粉剂、烟剂、可湿性粉剂、泡腾片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标准限值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限值要求。水剂类产品(可溶液剂、乳油、悬浮剂、油悬浮剂、喷射剂)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袋式除尘器+过滤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同时能够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用水为叶面肥用水、软水制备用水、设备冷却用水,生产设备清洗用水、车间地面清洗用水。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设备清洗废水与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剩余未利用的软水制备废水一起进入洹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均在相对密闭的标准厂房内进行,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厂界噪声可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原料包装袋/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的粉尘以及过滤工序产生的残渣、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

原料包装袋/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污水处理污泥、农药生产线废布袋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车间沉降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悬浮剂过滤的残渣,回用于生产。叶面肥生产线废布袋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372-2215575

通讯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审批便民大厅

邮编:455000

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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