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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中小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04-29  


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质量。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面向全体、倾向一线、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2.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流程

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从评委库抽取评委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量化积分、上会研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等。

四、评选内容

(一)中小学先进班集体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中小学班集体。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班风学风优良。经班级成员共同努力,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和奋发进取、合作探究的优良学风,呈现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班委作用突出,班团工作活泼,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较强,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3)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师德,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本年度内班级无安全事故发生。

(4)班主任注重家校共育工作,家校沟通能力强,引领家长形成科学育人理念,支持学校、班级工作;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培育学生家国情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入心入脑,使学生真正将思想政治教育所带来的影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优秀班集体中评选推荐,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其班主任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

(二)中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

(1)全区所有在校学生。

(2)近三年内获得同等荣誉及以上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努力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6)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参与并出色地承担班、校的管理工作,受到师生的好评。

(7)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一般应在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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