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北关区户籍居民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六、申请条件
公民因私出国(境)、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注销户口的
七、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出入国(境)有效证件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