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福利机构收养弃婴入户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北关分局福利机构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六、申请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七、办理材料
收养弃婴证件
居民户口簿
弃婴入院登记表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