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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学校就读)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12-09  


一、事项名称

暂住登记(学校就读)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非北关区户籍居民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六、申请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七、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学生证

学校住宿证明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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