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港澳居民居住证期满换证(合法住所)
二、实施主体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三、适用范围
港澳籍居民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事实依据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第九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六、申请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
七、办理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八、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办结
九、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电话(附后)
十三、投诉电话
0372-2263630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北关分局各派出所户籍室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结果领取方
窗口领取
单 位 办公电话
解放路派出所户籍室 5157758
彰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洹北派出所户籍室 5157798
豆腐营派出所户籍室 5118462
曙光路派出所户籍室 5118774
柏庄派出所户籍室 515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