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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街道(镇)和社区(村)延伸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6-14  


各街道办事处、柏庄镇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25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延伸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街道(镇)和社区(村)延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道(镇)要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街道(镇)、社区(村)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一支稳定的、能承担工作重担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二)抓好目录落实。一是各街道(镇)要对照目录,在基层政务公开专属页面及时、全面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各街道(镇)要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接,指导社区(村)建立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政务公示栏等平台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

(三)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要在2021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基层政务公开专属页面。二是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要编制政务公开专区清单,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基层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坚持示范带动。各街道(镇)要分别选择1至2个工作积极性高、基础好的社区(村)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走前头、作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开展跟踪评估。区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对各街道(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跟踪评估,通报评估结果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其他事项

(一)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在2022年年底前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延伸至各街道(镇)和社区(村)。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督导检查和跟踪评估工作,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评估结果。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每季度通报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日常考核项。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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