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0-07-17  

北教〔2020〕86号

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

意   见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基﹝2020﹞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科学谋划,制定方案

各校要结合实际,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科学谋划,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和平稳进行。

三、明确政策,严格落实

(一)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积极推进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学科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小学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争抢生源、变相择校、重复招生、混合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区属各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北关区,跨区招生需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各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方案须向市、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民办学校的收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项目以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严格控制招生班额。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不满的学校,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配安置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六)在2015年8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2万元财政补贴的购房者,且系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子女,与购房所在辖区内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享受同等待遇。

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1万元财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者的,购房者需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区教育局申请入学。由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七)严查非法办学行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教育工作。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要创造条件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等原因而失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育的,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我局提出申请,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在审核有关材料并确认通过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经区教育局认定和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辖区学生同等对待,不得无故拒绝接收。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始,监护人持居住证报名登记,暂住证凭条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做好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工作。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20﹞4号)、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疫防指﹝2020﹞2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四)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教基﹝2020﹞51号),落实引进人才子女招生入学政策。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关爱企业家“八大员”行动计划的通知》(安政办﹝2020﹞9号),落实关爱要求。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高管子女入学安置工作。

(五)根据《河南省校园足球行动计划》《安阳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教育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优秀队员培养成长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卫艺﹝2019﹞280号)、《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校园足球优秀队员直升绿色通道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教体卫艺﹝2019﹞281号),鼓励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按程序招收足球优秀队员。

五、建立机制,确保稳定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招生工作中,将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探索并推进“六年一学位”等招生政策,缓解热点学校招生压力,为“学区房”降温。自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始,实行“六年一学位”招生政策。“六年一学位”即在满足学区内房产、户籍要求的基础上,六年内一套房产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子女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胎除外)。

(三)学区内适龄生户籍、父母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则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该户主名下)和房产(房产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致,均在该学区,按照适龄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分流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增加工作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六、招生的要求和纪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负责制度。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生政策的制定和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和育敏学校招生工作。各中小学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单位,具体落实招生事宜,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严格按招生政策和程序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的功能,及时将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向社会、家长公告。并取得街道办事处、社区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辖区适龄儿童到本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三)严肃纪律,令行禁止。⑴禁止超计划招生;⑵禁止跨学区招生;⑶禁止招收不足龄学生;⑷禁止推迟或提前招生;⑸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⑹禁止招收不符合安阳市小升初电脑派位政策的学生;⑺禁止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⑻禁止小学招生与幼儿园招生挂钩。⑼禁止借招生之际违规收费;⑽禁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凡属学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

(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招生工作方案,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操作程序,尽力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六)提前谋划,按时完成。7月25日前,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各校9月1日正式开学,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工作;于 9 月 11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附件:

1、北关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北关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7月17日 


【打印本页】 页面分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