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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政策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4-30  

一、政策依据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 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 号);

2. 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 号);

3.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 号)。

二、适用对象

经评审认定的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市、县优秀项目, 应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优秀项目条件。

三、政策标准

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给予 2 万元至 15 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 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四、申请材料

1. 《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 《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  、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

3. 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 失业人员需表明身份并说明是否进行了失业登记,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5. 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 件(如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 片清晰可见);

8. 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9. 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 分钟以内电子版);

10. 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1. 申报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 1 至 10 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8 分钟以内的项目介绍PPT,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1) 项目最近 4 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2) 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 人以上)。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规定的申报时间,申请人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提出申 请。

2. 受理初审。直管县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核 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

3. 审核公示。省辖市在收到本辖区的所有申报材料后, 与当地的社保、医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4. 报送。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项目申报网上资料、省辖市公示截图及《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一并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初步确定补助金额。

6. 公示认定。对经评审初步确定的优秀项目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或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7. 资金拨付。经公示通过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大众创业 扶持项目或示范项目,按规定程序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优秀项目,按当地有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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