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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北审改办〔2019〕1号安阳市北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 北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12-10  

各街道办事处(柏庄镇)、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51号)要求,区卫健委行政审批医疗机构许可(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及注销登记)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取消资产评估报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对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区卫健委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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