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1.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开业补贴;
2.对象范围: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3.政策申请条件: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4.政策申请材料: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5.办理流程: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6.办理地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可向经营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孵化园区申请(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7.咨询电话:229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