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就业登记政策;
二、设定依据: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就业的劳动者。
三、申请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就业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四、办理材料: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地点:常住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人社部门网站
六、办理机构:灯塔路街道人社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九、联系电话:0372-2293768
十、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常住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通过各级人社网站进行申请。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