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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9-22  

一、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

二、设定依据: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 号);

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发布《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0〕3 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河南省大众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4 年)》的通知(豫人社〔2020〕21 号)。

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 万元,期限最长为 3 年。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贴息政策,扩大支持对象范围,提高各类人群贷款额度。

三、申请条件: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 60 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反担保相关材料(符合免反担保的可不提供,下同);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办理地点:常住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人社部门网站。

六、办理机构:安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九、联系电话:0372-2293768

十、办理流程:

申请(线上申请或线下申请)、审核受理(及时审核)、调查(10 个工作日内)、评审(每周)、公示(2 天)、承诺担保(当日办理)、贷款发放(每周及时放款)、贷后管理(放款后至到期还款)、到期回收、逾期代偿、追偿、担保基金管理(到位分配、基金统筹、代偿支出、保值增值)、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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