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区拟对彰北街道办事处田桃村和民航路街道办事处六寺村部分集体土地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平原路与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我区拟于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2023年1月30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请上述范围内土地、附着物相关权利人给予积极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