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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3-21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落实食品生产日常监管职责,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

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属地负责、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以区级日常检查为基础、省市级有因飞行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通过飞行检查落实“一事双查” ,既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查属地监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责任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日常监督检查质量和监管效能。

二、任务分工

食品监督管理股负责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全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监督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各街道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小作坊登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每年1月底前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每月10日前将上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各街道监管所、柏庄镇监管所按照区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作坊进行登记、统计和监管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上月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录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二)检查对象

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监督管理股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确定全区生产企业监管时限、频次,同时结合街道监管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实现检查全覆盖。

小作坊:各街道监管所、柏庄镇监管所对本辖区内小作坊每年监管频次原则上不得低于4次。

根据责任分工,为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区局将不定期督导检查各街道监管所、柏庄镇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和小作坊登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解决问题。

(一)检查内容

1.《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情况; 

2.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制度落实情况; 

3.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情况; 

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检查重点

1.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2.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是否真实、有效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企业及连续2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整治情况;

4.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地区和企业整治情况;

5.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6.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追溯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

7.风险隐患及不合格产品查处整改情况;

8.是否存在“一非两超”情况;

9.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情况;

10.食品生产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卫生控制制度、食品出厂检验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落实情况;

1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保持和产品注册、备案情况;

12.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情况;

13.其他应检查的重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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