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22〕18 号)、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清廉安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2022〕12号)和安阳市民政局联合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清廉安阳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民文〔2022〕75号)和安阳市北关区民政局联合中共安阳市北关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清廉北关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民文〔2022〕85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阳市北关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对我区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试行标准:
一、阵地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清廉社会组织工作机构有挂牌、清廉活动有场所,活动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宽敞,布局合理,桌椅摆整齐。
2.有社会组织清廉工作宣传专栏或公开栏,对党风清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
3.有规范的档案柜,社会组织清廉工作档案和台帐记录详实,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
4.上墙制度规范,内容齐全。
5.活动室内最好配备有旗杆、党旗。
6.清廉工作组织活动经费和工作经费有基本保障。
二、制度建设
1.有清廉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确保清廉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地开展。
2.规范社会组织法人制度。在治理架构、资金使用、日常运行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建章立制。
3.建立内部清廉文化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措施。
4.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为清廉文化建设提供人力、物力、经费等保障。
5.建立清廉社会组织监督员队伍。聘请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中一些威望高、作风正的老党员和成员,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防范和纠正一些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
三、文化建设
1.设立清廉文化宣传制度和活动室。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告牌、走廊、大厅等设施和场地,设置清廉文化宣传栏,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开展主题教育。每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讲清廉党课、参观考察、读书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社会组织成员进行经常性宣传教育。
4.积极推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自律承诺制度,树立并大力宣扬勤奋清廉先进典型,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5.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优势特长,建设富有特色的清廉文化。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