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卫健委成立沐浴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对沐浴场所卫生许可证、消毒设施配备使用、公共用品(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公用物品和器具消毒不严、消毒操作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场所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检查沐浴场所58家,责令整改16家,行政立案5起,行政处罚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