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300套9X型风电叶片生产线建设项目(三期)
建设地点: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与永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复连众(安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9000万元于安阳市北关区平原路与永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扩建年产300套9X型风电叶片生产线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S98型风电叶片3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打孔、打磨车间废气,铺层车间废气,涂装废气及食堂废气。其中,切割、打孔、打磨、涂装及食堂均依托原有工程生产及环保治理设施,切割、打孔、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满足《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 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限值要求;涂装废气经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A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限值要求。食堂废气经一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大型)相关限值要求。本次扩建铺层车间,废气经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A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管网进入安阳博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博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原安阳洹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收纳标准。
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降噪设计、增加减震基础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满足2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玻璃纤维布,废边角料,水性漆、聚氨酯胶衣、胶粘剂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辊涂过程产生的涂料渣,树脂、固化剂废包装桶,项目使用聚氨酯胶衣、胶粘剂产生的废塑料包装袋及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过滤棉。一般固废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产生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合理处置。项目建成后各项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72-2215575(兼传真)
通讯地址: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7楼
邮编:455000
附件: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及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