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办事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职 责:负责全办事处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
副总指挥: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职责:协助总指挥抓好办事处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书记不在时履行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成员:班子全体成员副职
职责:协助总指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内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书记、主任不在时,分管行业领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班子成员副职,经书记、主任授权履行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二、应急处置
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应急处置。
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网格长应当立即组织本网格全体人员到达现场,了解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同时如实向办事处二级网格长及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发现场有关处置人员及时同事故责任主体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根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级类型立即拨打110与119及相关公共事业服务单位(水、电、气、暖等)服务电话,报告现场情况,如有受伤,同时拨打120。并力所能及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同时向办事处二级网格长及办事处安委会办公室作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情况补充报告。
办事处二级网格长收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同时向办事处一级网格长报告情况,经办事处一级网格长研究同意后,办事处党政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信息,安委办及时向区安委办报告信息。
办事处一级网格长根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指挥机构,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
办事处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队伍,根据现场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事发现场有限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由现场办事处一级网格长授权或最高级别网格长临时负责,上一级网格长到达后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由上一级网格长临时负责现场有限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办事处全体干部工作人员接通知后,要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的集结地点,在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指挥部分配的工作职责开展组织群众安全疏散、转移和安置,疏导现场围观群众,维护事发现场社会秩序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抢险救援中,要做好自我防护。
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办事处全体干部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信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座机24小时不离人。
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由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指挥部统一发布,办事处全体人员未经指挥部授权不私自发布、微信传播。
如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经分析依靠街道办事处组织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及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实施有限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变化,要及时续报有关新情况、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