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1日,现有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衔接资金结余资金11.317844万元,区级第二批衔接资金124万元,合计135.317844万元。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原使用市级资金项目资金来源。按照上级公告公示制度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17844万元(安财预〔2022〕390号)。
2.区级衔接资金124万元(北财预〔2023〕1号)。
资金合计135.317844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不低于70%。
三是:严格按照各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使用文件中明确要求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安排。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
柏 庄 镇:0372-2821920 彰北办事处:0372-3363220
彰东办事处:0372-2235185 民航路办事处:0372-3363345
区:0372-2263287 电子邮箱:bgqfpb@163.com
市:0372-2163701
省:0371-65919535
国: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