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柏庄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关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将北关区区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北关区区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pdf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