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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10-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个电子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安阳市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与韩桃线交叉口西南200米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阳优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2000万个电子配件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安阳市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与韩桃线交叉口西南200米6号。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厂房面积500m2,年产2000万个电子配件。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元插件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料→干燥→混合搅拌→金属插件→注塑→检验→成品;骨架、电磁外壳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料→干燥→混合搅拌→注塑→检验→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主要来自注塑过程中有机塑料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注塑边角料粉碎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使用的原料粒径较大,在混合搅拌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原料干燥过程中温度为80℃,主要目的是去除原料中的水分,会有水蒸气产生,温度未达到原料熔融温度,不会产生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注塑工序进行二次封闭,同时在注塑机上方设施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以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

本项目粉碎机进行二次封闭,并在粉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注塑工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共同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可以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及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文件中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冷却水、职工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抽,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均在相对密闭的标准厂房内进行,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东、西、北、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除尘灰、废包装、废活性炭、职工日常生活垃圾。

边角料经粉碎以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其成分与原料一致,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对项目周边住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372-2215575

通讯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审批便民大厅

邮编:455000

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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