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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10-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袋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原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西南

建设单位:河南晴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万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拟对厂区平面布局重新规划,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袋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复合、熟化以及制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拟对印刷、复合、熟化、制袋工序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经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附件1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去除效率70%)。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附件2、附件3要求(非甲烷总烃工业企业边界:2.0mg/m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4.0mg/m3)。食堂油烟废气经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口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无溶剂复合机、熟化机、印刷机、三边封制袋机、分切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有效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印刷版、废抹布、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弃的印刷版经抹布擦拭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72-2215575(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东南角行政审批便民大厅

邮编:455000

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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