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生产线及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永明路与韩辛路交叉口东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安阳伊朵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纺织项目的技改项目,主要为增加牛仔水洗300万件生产线;并对原有车间布局进行调整,方便公司管理、提高空间利用率;因增加牛仔水洗工艺和激光裁片机,并结合已建设备实际产排污特征对废气、废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其中台板印花、喷墨印花、热转印生产线有机废气共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喷织和印花生产线工业废水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全厂生活污水改为使用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复合面料生产线污染防治措施单独配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调浆、网版制作、配色、印花、烘干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打磨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激光裁片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复合面料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
喷水织布废水、调浆桶清洗、网版制作清洗废水使用沉淀池(化学絮凝)→好氧生物→二沉池处理后进入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牛仔水洗废水使用调节池→沉淀池(化学絮凝)→好氧生物→二沉池处理后进入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和安阳市纺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洹北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水洗机、废气处理风机、污水处理水泵等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树脂、除尘灰、废棉球、废浮石、废服装。除尘灰、废棉球、废浮石、废服装收集后定期交一般固废处置场所处理,废树脂收集后交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废海盐、污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约 18m2),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并设标志牌。危废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372-2215575
通讯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行政审批便民大厅
邮编:455000
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