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1、文秘办公室(值班室)
2、综合办公室
3、信息办公室
4、机要保密室
5、行政接待办公室
6、目标管理办公室
7、行政法规办公室
8、金融管理办公室
9、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管理股
(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下列事业单位:
1、安阳市北关区发展研究中心
2、安阳市北关区金融服务中心
3、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安阳市北关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
三、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镇)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贯彻落实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镇)的有关指示,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来信来电来函的接收、呈签、转办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保密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街道(园区、镇)值班工作。
(十)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协调联络驻我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引进区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我区;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区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负责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权益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推进发展普惠金融,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 岳长江: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主任 王勇:负责文秘、行政接待、机要管理、目标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文秘办公室(值班室)、机要保密室、行政接待办公室、目标管理办公室。
副主任 王广飞:负责信息、政务公开、行政法规、金融管理工作。分管科室:信息办公室、行政法规办公室、金融管理办公室。联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副主任 郭蕊:负责综合材料工作,负责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科室:综合办公室。
五、办公地址
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166号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2-336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