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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4-05-21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安阳市北关区应急管理局

设定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受灾需要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

申请材料: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表

收费信息: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2-2263627   投诉电话:0372-336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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