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安阳市北关区应急管理局
设定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受灾需要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
申请材料: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表
收费信息: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2-2263627 投诉电话:0372-336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