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综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轻生行为的提案议案
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厅党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联管联治,使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三个严防”的工作目标,即严防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恶性案件,严防涉险公共区域发生未成年人伤亡事故,严防因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
一、全力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
1.公安机关在前期公共区域涉险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上,滚动开展涉水区域隐患排查,着重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深沟、输水渠道、施工河段、涉水景区、浴场等保持有深水的区域全面开展“回头看”,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盲点”。2.辖区派出所紧盯父母在外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公园、学校、村庄周边易有深水位的区域,积极推动属地党委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有针对采取相关防范措施。3.公安机关加强未成年人高频活动地周围水域巡查,劝阻制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玩耍。
二、合理做好自杀事件防范措施
1.辖区派出所主动对接学校,日常结合查办案、驻社区,注重发现情感危机、校园欺凌、家庭变故、成绩落差、悲观厌世甚至存在自残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动党委政府成立学校、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帮扶关爱小组,切实强化心理援助,有针对性开展安抚、疏导和干预。2.对于接报未成年人自杀等敏感警情,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视情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处置,同时启动“三同步”机制,严防引发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