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公告〔2020〕5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和《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对茶树修剪机、采茶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等部分档次补贴产品的补贴额进行了调整,经公示后无异议,现予公告。
附件:河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