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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阳市北关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0-05-07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中原高新区)、柏庄镇政府:

为确保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农机文[2020]6号)要求及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安阳市北关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阳市北关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0 4 28

 

 

 

 

 

 

 

 

 

 

 

 

 

 

 

附件:

安阳市北关区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文[2018]29号)、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农机文[2020]6号)要求及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基本要求,提高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和资金规模

(一)实施范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彰北、彰东街道办事处、中原高新区和柏庄镇实施。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资金规模。2020,下达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万元,上年结余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862万元滚动到2020年使用,合计可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8.862万元。

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采取融资租赁、贴息贷款等形式购置大型农业机械。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的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按照2019年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详见附件)。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选入本区补贴范围内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

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

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继续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执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

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购买补贴机具。需购买属我省2019年补贴范围且已在我省完成归档的并在我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等信息。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应为列入当年补贴机具信息表内的产品,凡购买非补贴机具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

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受理。

购机者可通过手机APP或自主到区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

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或银行卡(户、折)原件及复印件;

5、牌照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所需相关

材料。

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现场核验,要严格按照核验办法核验资料和机具。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三)资格确定。

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接受购机户申请并现场核验无误后,按照优先满足购买优先补贴机具的购买者,然后再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原件照片等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交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

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四)信息公示。

区农业农村部门分批次对已核验机具及购机资料复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公示,补贴信息对外公示20天,公示无异议后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并报区财政部门。

(五)资金兑付。

1、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分期分批向区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2、区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业农村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区领导牵头,纪检、财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和补贴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区、乡两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约束机制,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市农机局备案。

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区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三)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近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

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做到“见机(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除外)、见人、见发票”,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

管,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

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涉农办事处和柏庄镇要通过广播、网络、宣传册、告知书、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全程公开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应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一要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机具范围确定、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二要加强机具核验,规范补贴申报。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相互校核制度;三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等,提高查处时效,加强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地区间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附件:北关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

北关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3大类、26小类、6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微耕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2施肥机械

2.2.1施肥机

2.2.2撒肥机

2.2.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蔬菜收获机械

4.3.1果类蔬菜收获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5.3大蒜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打(压)捆机

4.6.3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玉米脱粒机

5.1.2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剥壳(去皮)机械

6.1.1花生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饲料(草)粉碎机

9.1.4饲料混合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送料机

9.2.3清粪机

9.2.4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0.1.2残膜回收机

10.1.3秸秆压块(粒、棒)机

10.1.4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1.1平地机械

11.1.1平地机

12.动力机械

12.1拖拉机

12.1.1轮式拖拉机

12.1.2履带式拖拉机

13.其他机械

13.1其他机械

13.1.1旋耕播种机

13.1.2生姜收获机

13.1.3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3.1.4杂粮色选机

13.1.5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13.1.6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3.1.7有机肥加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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