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结合部分单位执法人员遗失申请,以下单位执法人员证件不慎遗失,特此公示声明作废。
北关区曙光街道办事处 巫利萍 16050296033
北关区发改委 王 艳 16050203009
北关区发改委 苏 昊 16050203013
北关区自然资源局 徐 锋 16050214002
北关区自然资源局 荣英杰 16050214023
北关区自然资源局 汪冠英 16050214043
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 王 琦 16050296010
北关区彰东街道办事处 张志平 16050296013
北关区应急管理局 刘秀如 16050224028
北关区应急管理局 张卫东 16050224002
北关区司法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