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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阳桥庙会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5-02-09  

(第1号)

农历正月十六的安阳桥庙会,是我市传统习俗形成的民间节日性庙会,为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秩序良好、卫生洁净的庙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庙会时间

农历正月十六(2025年2月13日)当天,结束时间为18:30。

二、庙会中心区域

红旗路北段(人民大道口以北)、安漳大道西段(东工路口西侧—安阳桥)、洹滨南路和洹滨北路(五七桥东侧—东风桥西侧)、胜利路(航校以南)、彰德路北段(人民大道路口—五七桥)、东风路北段(东风桥—安阳市三医院大门北侧)。

三、庙会交通管制

通往安阳桥庙会的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行。庙会区域禁止各类机动车辆停放。

四、庙会禁止事项

1.庙会内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氢气球、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带有液化气罐的商户进入庙会区域。

2.禁止在庙会区域内发放或抛撒钱币、有价证券等物品,禁止举行宣传、抽奖、演出、有奖促销等活动。

3.禁止携带管制刀具,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

4.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禁止在庙会区域外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禁止占用庙会区域内快车道,禁止占用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连接路口通道。严禁在道路上乱涂乱画。

6.禁止侵绿毁绿事件发生。

7.禁止个人无人机飞行航拍。

所有进入庙会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安阳桥庙会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9日

文明庙会“十不准”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庙会秩序,现对文明庙会“十不准”行为予以公告。

1、不准占用快车道摆摊设点。

2、不准鸣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举行商业演出和各类有奖销售等活动。

4、不准个人无人机飞行航拍。

5、不准随地吐痰和随意丢弃垃圾、随处大小便。

6、不准推搡拥挤、打逗戏闹。

7、不准在安阳河堤上下攀爬玩耍。

8、不准在桥面长时间逗留、驻足观览。

9、不准毁坏公用设施和乱涂乱划、侵坏绿地树木。

10、不准聚众赌博、寻衅滋事。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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