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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8-06-06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彰北、彰东街道办事处、中原高新区和柏庄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136 万元。

、补贴机具种类、资质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等支农重点工作,我区在河南省补贴范围内选择13大类24个小类50个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选入本区补贴范围内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操作流程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购买补贴机具。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等信息。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应为列入当年补贴机具信息表内的产品,凡购买非补贴机具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自主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携带所购机具(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和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材料。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购机者应先办理牌证照;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和设施,购机者应先安装完成并提交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

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核验,要严格审核机车的发动机号、大架号、合格证等相关指标是否与补贴手续、发票一致,拍摄“人、机”照片。

(三)资格确定。

  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接受购机户申请并现场核验无误后,按照优先满足购买优先补贴机具的购买者,然后再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区农机管理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原件照片等上传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交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购机者、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四)信息公示。

    区农机管理部门分批次对已核验机具及购机资料复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公示,补贴信息对外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并报区财政部门。

(五)资金兑付。

1、区农机管理部门在已确认购机对象提交购机补贴手续后1个月内,分期分批向区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2、区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对象的补贴存款卡(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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