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工务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渗锌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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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阳市工务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渗锌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安辛路宋家庙段 |
建设单位 |
安阳市工务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了贯彻实施“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满足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对产品质量的需求,现我公司对多元合金共渗(渗锌)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将现有1台燃气加热渗锌炉改造为电加热渗锌炉;新增“全自动水洗+水性封闭剂烘干线(一体)”设备,对高铁桥梁防腐预埋件及减震榫进行防腐处理,改造完成后取消胶结鱼尾板产品(年产1500套),尼龙挡板座、橡胶垫板、弹条、螺旋道钉、轨距挡板、平垫圈等产品的规模、种类均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随地面导流槽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l 渗锌炉工序 本次技改拟将其中1台热渗锌炉加热炉的热源由天然气加热改造为电加热,技改后1台热渗锌电加热炉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同时排放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实现了减排。 l 全自动水洗+水性封闭剂烘干线(一体) 该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VOCs和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1.88mg/m3、0.65mg/m3、4.92mg/m3,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06-2020)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50mg/m3、10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为2.167mg/m3,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NMHC≤50mg/m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择估算模式AERSCREEN对本项目进行预测,由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全自动水洗+水性封闭剂烘干线(一体)厂房外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为1.05μg/m3,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 l 胶结鱼尾板 本次拟将胶结鱼尾板产品取消,其对应的箱式电阻炉等设备停用;涉及胶结鱼尾板产品使用的轧制型钢、尼龙树脂和环氧树脂原材料停止使用;胶结鱼尾板刷胶工序取消,对应的产物环节随之消失,VOCs减排量为0.013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09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8t/a)。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电机,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全自动水洗+水性封闭剂烘干线(一体)在封闭工段进行喷淋,会有部分液体随着器件滴落,建设单位拟采取钢板铺设封闭工段地面,并设计一定的倾斜角度,滴落的水性有机硅带锈防腐底面合一涂料汇至导流槽,随后重新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涂料渣和涂料桶,评价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随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对项目周边住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372-2263585(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北关区市民之家四楼生态环境局 邮编:455000 |
附件:环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