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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审批公示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0-09-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公示承诺书

项目名称

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中华路东侧,长青屯村南侧

建设单位

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人民政府拟投资5722.13万元在柏庄镇中华路东侧,长青屯村南侧建设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用地18.656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规模为5000m3/d,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A2O+GMBR工艺,出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除(TN≤10mg/L)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一期工程收水范围主要为柏庄纺织园区至中华路之间的区域,管网总长度约为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置单元均位于地下封闭,接出风管由离心风机统一集中到除臭系统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恶臭气体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预测,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接收的废水采用“A2O+GMBR”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水全部进入污水预处理单位,出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除(TN≤10mg/L)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出水经自建管道排入洹河,小部分通过设置固定取水点用于市政道路洒水及绿化用水,经预测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降噪。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废。栅渣和泥沙经沥水处理、污泥进行压滤后统一交由安阳市中丹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

5)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地下水在建设项目正常工况下,生产和生活污水均能达到妥善处置,可以满足GB/T14848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废水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地下水影响可以忽略。在建设项目非正常工况下项目运营期间,假设污水处理厂发生污染物瞬时泄漏,通过模拟预测可知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中,再随水流场向下游运移,污染物由于水动力作用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是在水流稀释和地下水径流作用下逐渐消除。瞬时泄漏污染范围在场界内小范围区域内,除场界内小范围以外地区,地下水质量标准能满足GB/T14848-2017标准的要求。

6)土壤

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主体构筑物、地下污水管道、污泥脱水设施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可行。

7)风险防范

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因来水水质波动冲击、设备故障、污泥膨胀、操作不当等导致的废水事故排放风险,评价提出了严格的控制要求,在项目施工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严格控制按照相应规范进行控制和管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废水事故排放风险。评价认为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对项目周边住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2-2263585(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机场南路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       邮编: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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