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承诺书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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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与健康路交叉口U乐广场16楼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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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安阳鑫峰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2-2013年,河南省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建设了74处水文中心站,为了配合安阳、林州、滑县3个水文中心站的水文信息采集、水质常规理化检测等工作,河南省安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决定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与健康路交叉口U乐广场16楼建设安阳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 2012-2013年,河南省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建设了74处水文中心站,为了配合安阳、林州、滑县3个水文中心站的水文信息采集、水质常规理化检测等工作,河南省安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决定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与健康路交叉口U乐广场16楼建设安阳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目前,河南省安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仪器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仪器设备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监测能力大大提高。监测范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水、大气降水等共五类51个参数。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的不断增加,为水污染的防治、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提高预警、预报的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类比《京检颐和(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数据水质较为简单,可生化性较好,COD排放浓度约307.5mg/L,氨氮排放浓度约36.36mg/L,可满足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接管标准要求(COD≤450mg/L、NH3-N≤45mg/L)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实验室废气VOCs排放速率为0.00492kg/h,排放浓度2.46mg/m3,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其他行业 非甲烷总烃<80mg/m3。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废包装箱(或包装盒、包装袋)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变质、失效的实验试剂、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评价要求置于专用容器内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盐酸、硫酸、硝酸、磷酸、三氯甲烷、氨水、丙酮、四氯化碳等主要危险物质在运输过程或贮存过程中泄露产生的环境风险以及乙炔遇明火、高热能等情况下引起爆炸引发的伴生CO排放。 项目应采取环评提出的加强管理、乙炔储气瓶放在带有报警装置的净气柜内、设置专人巡检并且配备有便携式乙炔检测仪等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危险物质进入环境后能够及时控制和消减。通过有效组织,严格管理控制以及建立严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公众 参与情况 |
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对项目周边住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2-2228662(兼传真) 通讯地址:安阳市机场南路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关分局 邮编:4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