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安阳市北关区民政局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社会救助股。
3、社会事务股(审批服务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安阳市北关区民政事务中心。
2、安阳市北关区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3、安阳市北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4、安阳市北关区老龄事业服务中心。
三、机构职能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担全区涉港、澳、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及全区养老服务涉及的医疗、照护、教育等相关养老产业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四、机构领导(职责分工)
夏继刚(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王 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养老福利、儿童救助(社工)、联系慈善工作。
牛晓丽(党组成员、副局长、老龄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老龄工作、社会事务、地名。
五、办公地址
安阳市红旗路158号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2-3363456